建中医服务标准 闯国外医药市场
2012-04-27 12:04:00
刘清泉建议,下一步需要宣传普及中医中药理论文化体系,加大贸易往来,结合贸易对接让中医药对接现代医药。
自加入WTO以来,我国中医药企业一直在寻求进入国外市场,然而总是频频传出遭受诸多政策和技术性壁垒的消息。昨日,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通过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鼓励政策,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并力争取得国际共识。
中医药已传到160余国家和地区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贸易的界定,我国中医药服务贸易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等四种模式。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昨日表示,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入世以来,我国已经在中医药服务贸易领域积累了大量经验。中医针灸服务已经由世界卫生组织权威认可并发布相关技术性指南,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且在大多数国家取得了合法地位。在境外消费方面,多年来,每年都有大批境外居民通过旅游观光等渠道来华接受中医药服务、购买中医药产品,与中医药医疗保健相结合的特色旅游服务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一个新亮点。
“西医是工笔画,中医是山水画”
然而,由于目前国际上对中医药认可度较低,加之中医药行业缺乏相关标准,在一些药理上尚缺乏科学论证,中医药走向国际市场存在诸多困难。最触目惊心的莫过于去年4月底传出的“由于未通过欧盟的注册门槛,中国中药企业已经在进入欧盟的过程中全军覆没”。
王国强坦言,我国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尚未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海外面临诸多政策和技术性壁垒。“在东方文化孕育下的中医药和西方文化并不是很快就能相通、共融的。形象地讲,西医是工笔画,中医是山水画。”
